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很無奈。

但我卻沒有辦法擺脫

血緣的事實。

昨天睽違了50多天後再次見面

本以為一切會有進展

但是我錯了

因為腦殘似乎不只是一種主觀

客觀定義:腦殘=腦容量小於100G/L的人








阿阿阿阿阿!!!!

腦殘沒藥醫啊!!!!!!!!!!














不如滾邊去呷點*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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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jambalay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